12月2日-10日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长汀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发布时间:2021/12/4 8:49:05

来源:长汀县融媒体中心

长汀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1年第9号)

近期,天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政府决定12月2日至12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杂、烧埂草、造林炼山等)。违令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0597-6839119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12月2日-10日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长汀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长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

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周我县天气晴到多云为主,无降水过程,昼夜温差大,空气干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级为主,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发布2021年第10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12月2日-12月10日)。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防灭火责任,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加强值班值守,按照橙色预警响应规定,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01

迅速传达落实

各乡(镇)立即将2021年第10号高森林火险橙色警报及森林防火禁火令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LED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传达到所属村、组及林区单位、学校,特别是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和广大人民群众。

02

严格火源管控。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响应措施落到实处,停止野外用火审批;要督促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发现并及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依法查处违章用火者;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哨,加强对扫墓人员和进山入林游客的防火宣传管控,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公安、林业执法等部门要强化查处力度,对野外违章用火要依法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严惩肇事者。

03

做好应急处置

扑火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集中待命,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一旦接到火情,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重点区域要靠前驻防,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应对突发的森林火灾,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领导要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扑救,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明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和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04

加强值班值守

要坚决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的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报知、报备、报告”森林火灾报告程序,严格落实“有火必报”、“归口报告”制度。强化火情监测调度,确保信息畅通,防止发生迟报、漏报、瞒报情况。

长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