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鸣占 陈芳) “本想盗部摩托车送给妻子骑,以讨得妻子欢心,没想到车子到手才一小时,便被失主发现了,并被公安干警抓了个人赃俱获。”2月14日,涉嫌盗窃罪的李某宏被武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后悔莫及。
1993年,李某宏因盗窃罪曾被判刑八年,2000年刑满释放后,也曾一度改邪归正,并在2009年娶了四川女子李某为妻。今年2月3日14时许,李某宏路过平川镇街心公园时,发现一辆无牌红色摩托车停放在路边未上保险锁,即想到妻子与自己结婚几年了,因自己家境贫寒,又没有一技之长,至今也没有给妻子买过一件像样的东西,便想将车偷来供其妻子用,以求得妻子的欢心。想到此,便打起了偷车主意。
当日15时许,当李某宏将偷来的摩托车骑至平川镇东门段王某经营的摩托车修理店换保险锁时,被失主钟某发现并报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宏对盗窃摩托车的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