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7 07:54:11来源:长汀县融媒体中心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
长汀县羊耳坑水库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实施长汀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现发布长汀县羊耳坑水库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同镇新庄村,策武镇陈坊村,东邻林地;南邻林地;西邻林地;北邻耕地、林地,用地面积33.9747公顷,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长汀县羊耳坑水库用地红线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汀县羊耳坑水库项目建设,规划用途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4月2日至4月10日由大同镇、策武镇人民政府代表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以及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大同镇、策武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大同镇、策武镇和新庄村、陈坊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长汀县羊耳坑水库用地红线图。
附件:长汀县羊耳坑水库用地红线图。附件:长汀县羊耳坑水库用地红线图。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